企业开办与项目落地要点
中国企业赴印度尼西亚投资合作全景深度指南
本系列国别研究聚焦重点国家与区域,从宏观环境与产业格局出发,对其在全球与区域产业体系中的定位进行系统梳理,力求为企业开展国际化布局提供更具参考价值的国别视角。
上期我们围绕印度尼西亚劳动就业与外籍员工管理,对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假安排以及外籍员工聘用等重点事项进行了介绍。对于计划在当地开展长期经营的企业而言,在完成人员和前期投资规划后,还需要进一步明确投资主体形式、公司设立方式以及商业许可要求。
本期将围绕外商投资方式、企业设立形式和项目落地流程,对企业赴印度尼西亚开展投资经营需要关注的主要事项进行介绍。
01 投资方式:结合业务目标选择适合的进入路径

外国投资者进入印度尼西亚市场,可根据自身业务周期、投资规模和长期发展目标,选择不同的投资方式。
对于计划在印度尼西亚长期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通常需要结合具体行业准入要求,设立符合当地法律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企业可根据业务实际,通过独资、合资或并购等方式进入当地市场,但具体外资持股比例和准入条件仍需结合所属行业及相应业务分类进行判断。
印度尼西亚《投资法》仍是外商投资领域的重要法律基础,并已根据《创造就业法》等相关立法进行调整。企业在确定投资结构时,除考虑股权安排外,还需要同步关注具体行业的投资条件和商业许可要求。
对于部分处于市场调研、业务联络或前期拓展阶段的外国企业,也可以根据业务类型考虑设立代表处。印度尼西亚现行OSS系统仍设有外国公司代表处(KPPA)以及外国贸易公司代表处(KP3A)等相应办理路径。
需要注意的是,代表处与具备实际经营功能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业务权限上存在差异,企业应结合实际经营需求选择适合的主体形式,避免因主体功能与实际业务不匹配影响后续经营。
02 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以PMA形式开展经营

在印度尼西亚开展外商直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较为常见的经营主体形式。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常称为PMA(Penanaman Modal Asing)企业。
根据企业业务范围和股权结构,投资者需要完成公司设立、主体登记以及相应商业许可程序。企业设立过程中,还需要明确董事、监事及股东安排,并按照当地公司治理要求形成公司章程等基础法律文件。你提供的研究指南也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当地最主要的外商投资形式之一。
除PMA公司外,部分外国企业可根据适用规则设立代表处,从事市场联络、推广或其他法律允许的活动。代表处一般不等同于具备完整经营资格的本地公司,其具体业务范围需要根据代表处类型及适用规定确定。
因此,企业在正式设立主体前,应首先明确未来在印度尼西亚开展的是生产、销售、服务等实际经营活动,还是以市场调研、业务联络为主,再据此选择PMA公司或相应代表处等组织形式。
03 项目落地:商业许可全面纳入风险导向型体系

目前,印度尼西亚商业许可主要按照风险导向型商业许可制度实施,并通过在线单一提交系统(Online Single Submission,OSS)办理。
2025年实施的第28号政府条例进一步完善了风险导向型商业许可制度,并取代此前2021年第5号政府条例。现行制度涵盖基础要求、商业许可(PB)、支持经营活动的商业许可(PB UMKU)、OSS系统服务以及后续监督管理等内容。
在此基础上,印尼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于2025年进一步发布配套规定,对风险导向型商业许可及投资便利措施通过OSS办理的流程作出细化。
对于企业而言,项目落地已经不再是简单取得一张“营业执照”,而是需要根据具体业务对应的KBLI分类和风险等级,完成相应主体登记、商业许可及配套审批。OSS系统中生成的NIB(Nomor Induk Berusaha,商业识别号)也是企业开展后续经营活动的重要基础信息和识别编号。
因此,在企业开办阶段,建议将公司设立、业务分类、商业许可和后续运营要求统筹考虑,确保实际经营内容与登记信息及许可范围保持一致。